消费安全无小事,勇当权益新卫士

作者: 时间:2023-03-21 点击数:

了解消费者权益日

36FE2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是每年的3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人人主张,维权家家受益。当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被满足,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在消费的过程中各种消费乱象也是层出不穷,“毒奶粉”“老坛酸菜牛肉面”“刷单”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屡见不鲜。因此,为拥有更好的消费体验,助推消费环境朗正风清,身为消费者的我们,要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

6个数字带你获取维权知识

305A3

消费者的“9”大权益:

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依法结社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

7”日: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包有效期:

“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线下维权“5”步走:

与商家沟通、拨打12315投诉电话、登录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或质检部门反映、拨打315晚会热线电话。

线上维权“3”措施:

向购物网站的客服服务部门投诉,提供购买的商品的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如遇网购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银行账号;陷入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者保存教育协议(包括电子版)等相关证据。

3·15消费维权”线上知识竞赛

治安系学生会生活部将于202335日举办3·15消费维权”线上知识竞赛,旨在迎接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响应中消协2023年度315“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科学合理消费,谨防消费陷阱,为同学们未来的公安工作积累相关经验。

比赛通知群二维码可见:

2379A

消费安全处处留,知识普及面面到。作为治安系的预备警官,处置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是我们将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牢记消费权益知识,争做权益小卫士。愿知识清风拂过,和谐消费,共创美好。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山东警察学院 治安学院   鲁ICP备 0500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