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治安系团总支、学生会、督察队机构职能介绍

作者: 时间:2023-06-06 点击数:

治安系团总支

基本职能

在校团委和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本系共青团工作和学生工作,包括: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章、团的基本知识等等,有针对性地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形势任务教育和基础文明建设;根据校团委和系党总支的工作部署,提出学期或年度计划,认真落实并及时总结;做好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五四青年奖章等评比工作,做好团员证的管理、发展新团员、团员情况统计等工作;配合校系各级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学生学习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团总支自身建设,搞好各团支部的组织建设,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健全团内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指导和帮助系学生社团依照各自章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支持校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工作;配合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做好“推优”工作;认真完成校团委和系党总支交办的其它等工作。


治安系学生会


主席团

基本职能

带头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信念之基,突出服务同学宗旨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服务工作,广泛听取和收集同学的日常需求和现实困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项目和校园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当好桥梁纽带,经常性深入联系同学,及时反馈同学声音;带头深化自身改革,巩固、深化新时代学生会改革和建设,不断完善部门体制机制;带头坚持从严治,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接受同学的监督,自觉维护学生会的良好形象和荣誉;完成学校及系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部门

一、宣传中心

基本职能

   下设新闻部、影视部、技术部和编辑部。负责治安系日常宣传工作,充分展现我系风貌,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宣传系部动态,介绍学术发展,传达上级指示,展现学子风采,并积极配合治安系学生会的各部门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二、办公室

基本职能

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事务;联系各部门并组织协调各类活动的开展;保证各部门联络畅通,了解和收集各部门工作动态、工作内容及活动情况,并及时反馈;做好办公室每周工作计划的汇总工作;完成日常性及突发性的其他工作。

三、学习部

基本职能

下设警航团、双创学社。围绕学校的学风建设,配合学校及系部的教务工作,开展各种学习、学术研究方面的活动,切实解决同学们在学校及学习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根据学校、系部工作及同学们的需要,规划和组织各类学习竞赛、知识讲座等各种学术科技活动,并及时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活动;营造全系参加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浓厚氛围,鼓励并指导系内同学做好“双创”工作;组织并引导各中队学习委员完成其他各项相关工作。

四、生活部

基本职能

下设资助小组。负责全系学生的生活管理工作,为广大同学搭建一个学习环境良好、日常生活丰富多彩的平台;在新生入学后,及时举办相关活动,拉近同学们之间的距离,引导新生尽快适应警校生活;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配合学校资助中心开展各种奖助贷等政策的宣传、执行、统计、报送工作;组织并引导各中队生活委员完成其他各项相关工作。

五、体育部

基本职能

下设治安系篮球队、治安系足球队、治安系羽毛球队。积极组织治安系学生参加运动会以及举行各类体育活动,充分展示学生的体育水平和运动热情;组织开展各类体育赛事的报名工作,并及时报送信息,进一步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同时发掘有体育特长的人才;承接校内其他体育比赛,积极组织系内参赛选手的选拔和参赛工作;协助全校体育类社团举办活动;组织并引导各中队体育委员完成其他各项相关工作

六、文艺部

基本职能

下设治安系合唱团、治安系艺术团。根据学校关于文艺活动的工作计划,适时举办各种文艺活动与比赛;发动和组织同学们积极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调动同学们对文艺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展示自身的特长和爱好;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个人技能;选拔培养文艺方面的人才,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文艺类比赛及相关活动;协助学校各部门编排文艺节目,做好学校内外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和执行工作;组织并引导各中队文体委员完成其他各项相关工作。

七、权益部

基本职能

维护全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稳定;热心为同学们服务,改善同学们的生活环境;与学校相关单位和广大同学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及时反映同学们日常的合理要求,维护学生贴身利益;深入同学之中,做好困难学生的信息搜集等工作;做好系内女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女生的权益;举办维护学生权益的系列主题活动,提高系内同学的维权意识,引导广大学生通过正确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组织并引导各中队信息员完成其他各项相关工作。

八、社会实践部

基本职能

下设治安系大学生志愿服务队。积极响应上级党组织、团组织的号召,动员同学们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学期中短期实践相关工作,引导同学们在实践中长才干、受教育、做贡献;围绕学校及系部实际情况适时策划并举办校内校外大型志愿者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评定工作的开展以及实践成果的展示;及时关注并响应各级各类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汇总各社会实践队伍的申报材料等信息;促进我校的“青年文明号”品牌进一步释放活力、发挥作用,充分展现公安大学生的青春风采;组织并引导各中队相关人员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治安系督察队

一、治安系警务督察队

基本职能

下设两组,即治安系警务督察队一组、治安系警务督察队二组。

1.本系学生落实日生活制度情况,每日对早操、上课站队、教室卫生、警容风纪、人员外出、就餐秩序、课堂教学秩序、校园秩序、晚自习秩序、教室熄灯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按照《山东警察学院学生警务化管理检查评比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量化打分,每日汇总打分情况向系学生警务督察长汇报,系学生警务督察长审核无误后在全系进行通报

3.发现违纪现象及时报请支队领导,由支队按照《山东警察学院关于对学生实行警诫制度的规定》和《山东警察学院学生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4.每周召开队务会,总结一周督察工作,安排布置下周工作

5.每月汇总本系学生警务督察情况上报备案

6.遇有学统一组织检查全学生警务化管理工作或大型活动时,服从学生工作处的统一组织调配。


二、治安系公寓督察队

基本职能

下设两组,即治安系公寓督察队一组、治安系公寓督察队二组。

1.严格落实《山东警察学院学生警务化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学生宿舍内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2.定期对学生开展安全和纪律等宣传教育

3.针对本系学生特点,开展公寓文化建设

4.对本系学生宿舍内务、安全、秩序、晚熄灯、晚就寝以及学生仓库、储藏室每天进行检查,每半月要对所有学生宿舍检查一遍,对学生公寓督察队检查情况和系学生公寓督察队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按照《山东警察学院学生警务化管理检查评比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量化打分,汇总打分情况向学员支队长汇报后在全系进行通报

5.系学生公寓督察队每周举行次工作例会,总结一周工作,安排下周任务,形成书面报告,报本系学员支队长。


本机构职能介绍由山东警察学院治安系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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