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内容:公安专业科目
公安刑事执法
一、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
1.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2.依靠群众的原则(群众路线这一根本路线的体现)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第一,依靠群众提供证据或者协助调查。第二,依靠群众实施扭送。第三,依靠群众参与部分刑罚的执行。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4.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5.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6.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接受监督的原则
7.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刑讯逼供的原则(公安基本政策)
8.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原则
该原则突出了控诉方的举证责任,要求侦查人员加强口供以外的其他证据的收集工作,从而大大减弱了警方对口供的依赖,改变了警方凭口供破案的侦查模式,使禁止刑讯逼供落到实处,并促进人民警察队伍的自身建设。
9.尊重各民族公民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的原则
10.认罪认罚从宽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1.各地区公安机关之间加强相互协作和配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