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峰:用生命守护平安

作者: 时间:2023-08-23 点击数:

杨雪峰(1976年6月一2018年2月18日),男,汉族,重庆渝北人,中共党员,1997年7月入警,1999年9月入党,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渝北区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副大队长。

杨雪峰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7次,5次获得“优秀公务员”称号,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2018年2月20日被市公安局追记一等功,被重庆市总工会追授重庆“五一”劳动奖章,2018年8月27日中宣部追授杨雪峰“时代楷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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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8日,正月初三。上午11时许,因春节期间返乡人车流量巨大,杨雪峰放弃与家人团聚,带领民警、辅警在石船镇渝长东街十字路口疏导交通。这时,石船镇人张某驾摩托车违法搭乘2人经过。杨雪峰见状上前纠违,责令其消除违法行为。心怀不满的张某回家拿尖刀返回现场,并尾随杨雪峰,乘其不备,用尖刀向杨雪峰腹部、颈部连刺数刀。

杨雪峰身受重伤,血流如注。他不顾个人安危,紧紧抓住张某持有尖刀的右手,将张某手中的尖刀打落,并大声呼叫战友支援。迅速赶到的战友将嫌疑人张某控制住,而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的杨雪峰却倒在了血泊中。送医后,因失血过多,杨雪峰经抢救无效于11时38分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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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雪峰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了人民警察的尊严,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他虽然离开了我们,但是他的事迹将永远驻留在我们心中。

杨雪峰从警21年,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根基层、奋战一线,不怕工作辛苦,不嫌岗位偏远,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他认真履职尽责,苦练业务本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总是以身作则、冲锋在前;他坚持执法为民,忠诚维护法律尊严,模范保障交通安全,干了很多暖民心、解民忧、护民安的好事实事,受到干部群众广泛称赞。

他的先进事迹,鲜明体现了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心系群众、服务基层的人民情怀,公正执法、坚守正义的价值追求,严守纪律、清正廉洁的道德操守,生动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队伍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生死关头彰显了人民警察的英雄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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