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延军,男,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三级警督,1973年10月18日出生。1996年8月1日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林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探长、红旗派出所所长、林甸县公安局副局长。

苏延军同志从警16年来,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无私奉献,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2010年被医院确诊为肺腺癌,在接受化疗期间,他仍坚守工作岗位,与民警并肩奋战,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2012年10月3日,苏延军同志因病情恶化,不幸逝世,年仅39岁。

身先士卒,舍生忘死
同事回忆,苏延军从普通警察,到派出所所长,再到林甸公安局副局长,16年的警察生涯里,在抓捕嫌疑犯、打击犯罪中,他总是第一个冲上去,工作起来不要命,腿上、胳膊上的疤痕特别多。2011年冬季,苏延军得到线报,犯罪嫌疑人赵磊隐藏在兴龙泉三楼。民警撞开门时,嫌疑人突然从三楼窗户跳到一楼。苏延军没有片刻犹豫,紧跟着从三楼跳了下去,将嫌疑人抓获。一同抓捕的一位老民警感叹:抓捕中,靠前指挥的局长多,但冒生命危险跳楼抓人的局长,不多见。

不惧病魔,战斗一线
病重期间,苏延军回家上五楼,要休息三次,但他值班时却不许任何人代替,每一本刑事案件卷宗,他都要亲自与民警分析研究。因病情恶化,苏延军的主治医师,为他制定了四天一个周期的化疗方案。他知道后,马上急了,与医生“谈判”,要求修改化疗时间,因为四天一个周期,影响他回到林甸工作。苏延军的主治医师回忆:苏延军工作起来真是不要命。苏延军妻子哭着回忆:即使苏延军被确诊为肺腺癌,他依然坚持周五去北京治疗,周末回到林甸上班,没有因为治疗耽误一个工作日。
真心爱民,肝胆相照
在一次走访时,他认识了身体高位截瘫的修鞋匠。一年冬天,苏延军去修鞋,看到鞋匠用苞米杆子烧炉子,烟气满屋,就给他送去两袋煤;看到鞋匠的小平房里没有床,就给买了张新床。有一年消防检查,查到鞋匠没有灭火器,鞋匠说小本生意买不起,苏延军听到后,一声没吭,转身出去给买了只灭火器。记者后来来到修鞋匠的店铺,看到这只灭火器依然摆在醒目位置。他对记者说:“这是苏所长给咱买的,他39岁就走了,真是可惜了。”
英雄已故,遗志长存
“我的父亲苏延军是一名刑警,5年前牺牲,离开了他奋战16年的公安战线。不过,父亲还没走远,我就跟上来了,再过三年,我也将毕业成为一名人民警察,沿着父亲的脚步走他没有走完的路,继续守护这片土地和百姓的平安。”苏圣淇这样说。

苏延军常说:民警民警,你不为民办事算什么民警。群众的小事,在他们看来就是大事,我们一定不能疏忽懈怠,要把他们小事办好,让他们满意。他从警16年舍生忘死、勤政爱民,最终积劳成疾于2012年病逝。在百姓眼中,苏延军是走在他们身边的好局长;在同事眼中,苏延军是站在队伍最前方的破案能手。老百姓和同事们的口碑,竖起了铁人式民警苏延军人生的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