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治安系2023级学员大队开展“从热点新闻里学法律”学习教育活动

作者: 时间:2023-11-30 点击数:


为贯彻依法治国理念,落实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氛围,2023年11月24日,治安系2023级一中队开展热点时政新闻普法学习教育。本次活动由团支部书记姜佳男主持。

近日,上海崇明警方接港西镇慎修庵报警称,功德箱内香火钱被偷。经调查,嫌疑人覃某于上月中旬驾车前往崇明相关庙、庵踩点,10月23日凌晨,通过翻墙的方式进入慎修庵,先后对庵内9个功德箱的香火钱实施了盗窃。覃某还狡辩称,自己不是偷而是借:“我问菩萨能不能拿功德箱里的钱,菩萨比‘OK’!”

在了解案情之后,同学们也提出了诸多疑惑:找菩萨“借钱”算盗窃吗?佛寺庙宇内功德箱和许愿池里财物的所有者到底是谁?如果有人捞取佛寺庙宇放生池内动物,是否违法?为了和大家共同探讨案情的涉法原因,姜佳男同学带领大家从民法典、《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中找寻答案。

依据我国民法典、《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规定,只有依法在我国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及宗教活动场所才能设立功德箱和许愿池,接受公众捐赠,上述主体享有对捐赠善款的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并接受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相关财产应造册登记、会计核算、财务公开。此外,宗教团体等属于非营利性组织,其财产和收入的使用应当符合宗教宗旨、用于公益慈善事业,不得私自分配,只能用于修缮寺庙、保护文物、布施扶困等公益用途。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作为一名警校生,学法守法执法用法是必不可少的。通过此次学习教育活动,一中队的同学们增强了法治意识,充分认识到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意义。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学法宣法,并将自身法律知识运用到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的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实现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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