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育学员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提升学员们的法律知识水平,治安系2023二中队在团支部书记孙英杰的带领下开展法律学习专题教育,本次专题教育的主题为“正义存在心中,法律伴我前行”。

首先,团支部书记孙英杰先给大家分开讲解了有关法律条文,分别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九十七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证据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接下来团支部书记给大家分享了罗翔老师对法律的看法和见解,即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对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依然是培养对人对己的尊重。但是法律依旧对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经济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作为未来的执法者,学习法律是必要的,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身为共和国的预备警官,更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为平安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