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根据《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鲁教研字〔2011〕7号),治安学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学科。在规定的建设周期内,治安学构建了相对科学完善的学科体系;加强了课程建设,以精品课程带动学科建设;以精品教材建设为龙头,采取联合、优化的方式,加快了专业教材建设,并逐步形成体现学科主要内容的治安学科专业教材体系;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完善了治安学学科理论基础;紧密结合治安管理实践,突出了治安学学科的专业特色。经过五年建设,已将治安学学科建设成为一个整体推进,特点突出,内涵丰富,持续发展的,在本学科领域省内领先、国内先进的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