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系学员支队第一、第二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

作者: 时间:2023-10-13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牢党员发展的“源头关”“质量关”,着力培养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合格党员,2023年10月9日,治安系学员支队第一、第二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支部全体发展对象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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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系党总支副书记齐燕同志、治安系学员支队第一党支部书记张理同志、治安系学员支队第二党支部书记王传明同志到现场作动员,检查指导培训情况,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发展对象培训的重要意义。此次培训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程序,是确保党员发展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提升发展对象素质的必修课。要在学习中持续加深对党的性质、纲领、奋斗目标、宗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与感悟二是严肃培训纪律,把握学习机遇。全体学员务必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把精力集中到党性锤炼上来,学深悟透,真信笃学,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三是结合学业实际,强化融会贯通。全体学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规律性认识,切实做到从思想上入党、工作上入党、生活上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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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采取现场教学、交流研讨、讲练结合的方式,认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读英烈子女的重要回信精神,引导学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神圣职责作出的深刻阐述,继承发扬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赞扬的公安英烈的崇高精神,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英烈子女成长进步提出的殷切期望。全体学员还仔细阅读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规范和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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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集中培训活动,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系党员发展对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发展质量。培训结束后,同志们一致表示,此次培训立意高远、内容丰富,后续会将培训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以正式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立足岗位多做贡献,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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