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内容:公安专业科目
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机关:
一、1898年至1939年
时间 |
建立机关 |
意义 |
1989 |
湖南巡抚陈宝箴在长沙成立“湖南保卫局” |
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 |
1905 |
清政府建立“巡警部” |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专职警察机构 |
1912 |
南京临时政府将“巡捕”“巡警”改为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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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 |
蒋介石设立内政部警政司把警察机关改为“公安局” |
迫害人民 |
1927 |
周恩来创立中央特科 |
最早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保卫机构 |
1931 |
在江西瑞金建立国家政治保卫局 |
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 |
1938 |
成立了延安市警察队,全称是“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简称边警 |
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 |
1939 |
社会部 |
扫除奸细特务 |
二、1946年至1949年
1946年4月,东北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成立人民政权,建立哈尔滨市公安局,同时,中共东北局和各地人民政权也建立了东北局社会部和各级人民公安机关。1946年1月,东北公安总处改为东北公安部,东北各省设公安厅。1948年5月,华北局社会部和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建立。1949年7月,中央决定在华北社会部和华北公安部的基础上组建中央军委公安部。西北解放区、华东解放区的人民政府公安厅(局)也陆续成立,中南和西南地区的人民公安机关,随着解放战争的最终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而逐步建立起来。各级公安机关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有力地配合了解放战争,保卫了新区的人民政权,建立了革命秩序,对于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以后公安工作的建设奠定了可靠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