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人公考闯关计划—— 公专10分钟速学

作者: 时间:2025-05-19 点击数:

本期内容:公安专业科目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1.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

2.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

1)绝对性:人民警察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委的领导和保证作用;充分发挥公安系统每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无条件性: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削弱、抵制、损害或者摆脱党的领导

3)全面性:全面地接受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工作上的领导

4)直接性:不得封锁消息,不得向党委保密,不准消极应付和抵制,更不准拒绝

3.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途径:

1)政治领导:政治领导,是指党在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上的领导。

2)思想领导:思想领导,是实现政治领导的思想保证。

3)组织领导:组织领导是实现党对公安机关领导的组织保证。

4)决策领导: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事关重大的问题有权作出决策。

4.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1)只有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才能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

2)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公安机关职能正确运行;

3)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加强公安机关战斗力和保持队伍纯洁性;

4)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动员、组织和协调社会力量;

5)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公安决策的正确性。

5.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实际的、直接的领导之下:

1)认真执行党委的决定,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2)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

3)将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工作及时报告党委,并依靠党委的领导去贯彻落实;

4)接受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5)严禁把侦查手段用于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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